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宝安区的社区健康服务(以下简称“社康”)体系建设,确保率先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居委建一个社康中心”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康体系建设的意义和要求
完善社康体系建设是不断深入开展社康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也为更好地推动全区社康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经区政府研究,计划在2006年5月1日之前新建一批社康中心,使全区社区居委会的社康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加强对社康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
二、成立社康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文龙(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 陈广源(副区长)
成 员: 陈金喜(区卫生局局长)
麦启锐(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陈琼生(区财政局局长)
吉 毅(区人事局局长)
王挹之(区民政局局长)
韩南生(市规划局宝安分局局长)
罗志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局长)
胡汝林(区建设局副局长)
罗焕庭(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安管理处主任)
刘荣娇(区计生局局长)
王长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局长)
廖远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宝安分局局长)
赖立新(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胡晓霞(区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陈金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胡晓霞同志兼任,秘书由区卫生局何振彬同志担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社康体系建设;研究与制定全区社康体系建设的具体策略与计划;领导、监督、指导全区社康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落实、解决社康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社康建设进度安排
(一)总体进度
1.总体时间:2005年12月1日~2006年5月1日;
2.根据各医院的社康中心建设方案和计划,区卫生局在2005年12月15日前确定全区各新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实施规划;
3.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各新建社康中心业务用房确定、装修设计、审批等工作;
4.2006年4月1日之前完成各新建社康中心装修、设备购置以及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5.2006年5月1日之前完成所有新建社康中心申报、验收和开业。
(二)具体规划
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新建社康中心的实施规划与有关问题详见“深圳市宝安区社康中心建设实施规划表”,所有社康中心的建设进度需按实施规划按期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新建社康中心进度安排
在2006年1月29日之前建成10间社康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社康中心、富桥社康中心;
公明街道:楼村社康中心;
观澜街道:黎光社康中心、福民社康中心;
龙华街道: 浪口社康中心、谭罗社康中心;
西乡街道: 天富安社康中心、宝田社康中心、富华社康中心。
2.第二批新建社康中心进度安排
在2006年3月31日之前建成13间社康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观澜街道:竹村社康中心、松元社康中心、庙溪社康中心;
光明街道: 新羌社康中心、径口社康中心;
西乡街道:海城社康中心、颐康园社康中心、富源社康中心;
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康中心;
新安街道:海富社康中心、海乐社康中心、海华社康中心、(宝民、文雅、文汇)社康中心。
3.第三批新建社康中心进度安排
在2006年5月1日之前建成42间社康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福永街道:福永社康中心、怀德社康中心、新田社康中心、稔田社康中心、桥头社康中心;
公明街道:田寮工业区社康中心、楼村工业区社康中心;
观澜街道:大和社康中心、樟阁社康中心、大布巷社康中心、横坑社康中心、岗头社康中心、大布头社康中心;
光明街道:碧眼社康中心、东周社康中心;
龙华街道:牛栏前社康中心、新龙社康中心;
西乡街道:航城社康中心、钟屋社康中心、福中福社康中心、乐群社康中心、径贝社康中心;
石岩街道:罗租社康中心、山城社康中心;
松岗街道: 东方社康中心、潭头社康中心、朗下社康中心;
沙井街道:东风社康中心、共和社康中心、上寮社康中心、上星社康中心、步涌社康中心、黄埔社康中心、蚝三社康中心、洪田社康中心;
新安街道:(洪浪、龙井)社康中心、兴东社康中心、海裕社康中心、灵芝园社康中心、海旺社康中心、上川社康中心、(新安湖、建安)社康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