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业用地出让转让汇总
由于房价高企,房地产用地问题多年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工业用地相对而言离人们的日常生活较远,少有人关注。实际上,近年来工业用地在我国土地出让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其土地利用效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土地利用的总体效率。
一、深圳工业用地出让一般有哪些流程?
工业用地必须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经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供地进度安排,分阶段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落实到地段、地块,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明确用地者申请用地的途径和方式,公开接受用地申请。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等,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类和产业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块面积、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等内容。出让方案中确定的产业类型、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应当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
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有底价出让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和投标、竞买保证金。招标出让的,应当同时确定标底;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应当同时确定起叫价、起始价等。标底、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编制出让文件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组织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出让文件除了应包括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宗地界址图、规划指标要求、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外,还须明确拟出让地块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类型、具体地类等内容。
发布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申请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让公告规定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申请人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竞投申请。
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3个。

